北京商报讯(记者宋亦桐)12月22日,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信息,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、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消息:日前,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、浙江省宁波市监委对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毛俊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  经查,毛俊平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,初心失守、党性缺失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转移隐匿赃物对抗组织审查,企图“逃逸式辞职”,搞迷信活动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酒水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违反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廉洁底线失守,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审批工作;家风不正,对家属失管失教;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授信审批方面谋利,披各种合法“外衣”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;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,造成巨额损失,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。

  毛俊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,决定给予毛俊平开除党籍处分;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,决定给予毛俊平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。经浙江省宁波市监委研究,决定将毛俊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图片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